传统居住观念“居者有其屋”,就是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。在计划经济社会中,若能实现最终共同富裕,政府可能为每个居民分配一至两套房子。但多年的大锅饭说明,计划经济存在种种弊病,或人本恶,或制度不健全。从而上世纪80年代,中国进行改革开放,实行市场经济,让一部分人富裕起来,带动另一部分人。直到98年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制度的颁发,社会居民若想实现“居者有其屋”则必须依靠足够的支付能力。
住房货币制度,并没有完全解决普通老百姓的住房问题。先富起来的人的确解决了住房,甚至已经达到“居者优其屋”的阶段。但由于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投资商品房市场,使得近几年房价快速上涨,直到低收入群体根本没有办法解决住房问题,出现“居者忧其屋”的局面。为了保障社会绝大多数群体能够实现“居者有其屋”,政府推出保障性住房,如廉租房、经济适用房、两限房等。
一边是中高端群体占有社会绝大部分财富,一边低收入群体受到国家政策保护,唯一留下一部分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比较突显。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,住房问题并不一定非得依靠新建商品房市场,可以通过二手房市场、租赁市场过渡,但“居者有其屋”的思想根深蒂固。那么对于一般消费者如何理性购房呢?笔者认为“有其屋”是关键,消费者在买房前应有一个理性购房计划。
首先可咨询相关人士,对其购房能力进行评估。评估的主要指标包括现可用于购房的资金、现家庭月收入、预计家庭每月按揭款额、期望偿还贷款年限。
可用于购房的资金体现消费者的首付,以两成为例,其应该购买的房屋总价应不超过目前首付额的5倍。家庭月收入反映消费者的按揭能力,一般消费者的按揭款应控制在家庭月收入的1/3。目前我国住房商业贷款年限最高为30年。
以一般城市为例,消费者A可用于购房的资金为10万元,家庭月收入为6000元,则其按揭款应控制在2000元/月以内。因此,消费者A若计划30年贷款按揭,则最高可贷款31万元,购买总价41元以内的商品房较为合适;若计划20年贷款按揭,则可贷款27万元,购买总价37万元以内的商品房较为合适;若计划10年贷款按揭,可贷款18万元,购买总价28万元以内的商品房较为合适。
对于消费者购房能力进行评估之后,再来分析消费者需求。若消费者需要购买面积大点的商品房,则其应选择单价较低的楼盘;反之,则可选择单价较高的楼盘。
例如消费者A可用于购房的资金为10万元,家庭月收入6000元,计划办理20年银行按揭。若住房需求面积为90平方米,则消费者A应选择单价4100元/平方米以内的商品房;若住房面积需要80平方米,则选择单价4600元/平方米以内的商品房;若计划购买60平方米的商品房,则可选择单价在6100元/平方米以内。
第三,对消费者的购房需求分析过后,我们再来看地段。地段无疑是衡量商品房价值的方向标,一般城市越靠近市中心,其地段及配套等优势越明显。因此,消费者在不同地理位置上选择商品房,其单价亦不相同,越靠近城市中心其单价越高。
以三线城市,楼市均价4500元/平方米为例,消费者A可用于购房的资金为10万元,家庭月收入6000元,计划办理20年银行按揭。若选择单价4100元/平方米、面积90平方米的商品房,则其可能选择二环沿线以外的楼盘;若选择单价4600元/平方米、面积80平方米的商品房,则其可选择一环与二环之间的楼盘;若选择单价6100元/平方米、面积60平方米的商品房,则其可选择一环沿线的楼盘。
最后,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己喜好的楼盘和产品,如开发商资质、物业管理、建筑类型等。正因为支付能力问题,消费者可能需要在地段与住房面积上作出选择。目前对于中等收入群体来说,“居者有其屋”是首要问题,其次才是“居者优其屋”。等消费者自己社会地位提高、收入水平提高,方可再进行“优其屋”的计划。
当然这里所说的消费者理性购房不仅局限于二三线城市,对于一些发达的一线城市的居民来说亦是如此。首先对自己购房能力进行评估,其次在分析自身的购房需求,第三再来选择地段,最后选择楼盘和产品。对于购房能力不足的居民来说,若自己的购买力真的不足,可暂时放缓自己的购房计划,先用租房或二手房或小户型解决住房问题,然后在自身条件发展成熟后再进行“优其屋”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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